吴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“吴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”。
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喜爱艺术与历史、尊重知识、热衷于吴文化博物馆事业发展, 愿意行使会员权利、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团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旨在增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性,促进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,推动文博事业的不断发展。
第二章 会员类别
目前本协会由普通会员、教师会员组成,以上会员均免年费。
1. 普通会员
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加入,并享有如下权益:
· 全年免费获悉本馆展览、讲座、活动等资讯;
· 可参与“吴文化博物馆之友”普通会员专属活动。
2.教师会员
个人在申请时需上传有效教师证,经审核通过后加入,并享有如下权益:
· 持卡人享有与普通会员同等权益。
· 可参与教师会员专属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专属讲座、教师专属沙龙等。
第三章 附则
第一条 入会程序
1. 本协会全年接受会员申请与办理手续。在了解并认同本协会的各项章程后,请于本馆微信公众号平台“吴文化博物馆-会员服务”进行在线申请与办理。
2. 请务必如实填写入会申请表以及相关信息。
3. 普通会员将即时生成电子会员卡,教师会员经审核后生成电子会员卡。
第二条 会员卡与会员活动
1. 作为会员身份的证明,会员卡只有电子卡一种形式。电子卡在资料审核后即可获得。
2. 会员在享受会员权益时需出示会员卡(电子卡)及相应身份证明。
3. 会员资格有效期为 1 年,从申请入会日起算,普通会员与教师会员可免费续期。会员卡仅限本人使用,禁止转让。
4. 会员卡不得用于营利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,并注销电子会员卡。吴文化博物馆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。
5. 会员活动详见“吴文化博物馆”微信公众号平台,参加者可按预告上提示的方法预约。
第三条 会员义务
1. 执行《吴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》及其他相关决议。
2. 维护本协会的社会声誉及合法权益。
3. 积极有序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苏州市吴文化博物馆拥有对“吴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”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。